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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说”是亚里士多德探讨事物运动原因而提出来的,他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与之相对应的理由就是运动的四种原因:<br>
(1)事物为什么在运动中存在?因为他们由不变的质料构成,这一理由即质料因。<br>
(2)事物为什么会以某种特定的方式运动?因为他们各有特定的形式,表述本质的定义即形式因。<br>
(3)事物为什么开始或停止运动?因为他们受到推动或作用,推动者或作用者即动力因。<br>
(4)事物为什么要运动?因为他们都朝向各自的目的,解释朝向目标的理由即目的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