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村民委员会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B、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C、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1/10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D、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A、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村民委员会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B、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C、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1/10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D、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