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地下取水水源论证的分类等级,按照其重要性拟分为一级(很重要)、二级(重要)、三级(一般),其对应的工作量具体如下:<br> (1)一级,为大型、特大型水源地地区,或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高的地区。以分析多年(现状年及以前5~10年)开采动态及开采后引发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为重点,评定区域地下水开采程度,论证地下水有无扩大开采的可能性,在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上,提出地下水取水调整分配意见,并确定水源地地下水可开采量。<br> (2)二级,为中型水源地地区。应在水源地详查的基础上进行水资源论证工作。<br> (3)三级,为小型水源地地区、或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可降低水源论证工作的要求,可在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或水源地普查基础上进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