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的交叉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机关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本题中,陈某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此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应当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管辖;但是,陈某又涉嫌受贿罪,此罪应由检察院立案管辖。由于泄露国家秘密罪犯罪情节严重,危害后果大,故其是主罪,本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管辖,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