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含义:外汇是国际汇兑(Foreign Exchange)的简称。外汇的概念有动态和静态之分。动态的外汇是指一国货币兑换为另一国货币,一清偿国际间债务的金融活动。静态的外汇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根据是否可以自由兑换,外汇可分为自由外汇和记账外汇。<br>狭义的外汇指的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可用于国际间债权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它必须具备三个特点:可支付性(必须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资产)、可获得性(必须是在国外能够得到补偿的债权)和可换性(必须是可以自由兑换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币资产)。<br>广义的外汇指的是一国拥有的一切以外币表示的资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此的定义是:“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中国于1997年修正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国外货币,包括铸币、钞票等;(二)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四)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五)其他外汇资产。”各国外汇管制法令所称的外汇就是广义的外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