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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重农不以发展社会生产为专一目的,而要通过农业的发展以加强军事实力,最后实现全国的统一。因此将农与战结合在一起。商鞅农战政策的顺利推行与土地私有权的确立关系密切。推行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措施奖励农战。如在经济上,增加农业人口,提高粟价,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业的发展,对酒肉采取高价与重税政策,以高价限制消费,以重税使商人由高价所得到的巨额利润通过租税转移到政府手中。<br>
粮食贸易管制,如禁止商人从事粮食买卖,认为这样可使农产品价格不受年岁丰歉的影响,禁止农民间的粮食买卖,目的是使生产技术差和不勤劳者得不到粮食,而努力耕作者可将余粮高价卖给政府。推行有利农业的租税政策,对农业税征收实物并订较轻的税率,以直接鼓励农业,对农业以外的行业课以重税。商鞅基本精神是一切为了农业,而农业是为了准备战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