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经济学的分配理论也是其要素分配理论。因为产品的分配在市场经济中以生产要素价格的名义进行。<br> 要素价格决定理论根据生产理论决定,劳动、资本及土地都是生产产品所必须的投入或要素,并且都服从边际生产力递减或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对于厂商而言,它愿意支付或分配给使用最后一单位要素的产品不会大于这一单位的要素所生产的产品。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要素的市场价格既定,即厂商使用生产要素的成本既定,这时,厂商使用生产要素数量直到其边际产品的价值等于要素的市场价格为止。进一步,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如果厂商的生产处于规模收益不变,那么,社会所生产出的所有产品依照于参与生产的所有要素的边际产品进行分配,恰好把产品分配完毕。<br> 同时,生产要素的供给者提供生产要素必须得到相应的报酬是因为提供这些生产要素会给要素所有者带来一种“负效应”。例如,劳动会使得劳动者产生疲劳,提供资本必须以削减当前的消费为条件等。要素所有者的这些负效应需要使用者给供给者支付一定的费用加以补偿。只要所得到的收入给要素所有者到来的满足大于因提供要素所产生的负效应,那么要素所有者就会提供更多的生产要素。当二者相等时,要素的所有者获得最大的“效用”。<br> 当要素市场处于均衡时,厂商因使用生产要素而获得最大利润,要素所有者因提供生产要素而获得最大的满足。所以,西方经济学企图论证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使得要素收入的分配合理,制度和谐。应该指出,生产要素的使用和要素收入分配的市场分析具有一般的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素使用和供给的竞争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要素的收入分配是一个生产关系问题。西方经济学中所论证的要素市场的和谐是在假定要素私有的条件下进行的。事实上,要素的最初分配取决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而占有生产资料的多少自然会形成这一分配制度所固有的不平等。因而,不难看出西方经济学在分配问题上的辩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