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提出,交换银行根据市场上的商品数量发行纸币,不再受贵金属数量的限制。进入市场的商品数量增加,发行的纸币也增加。而当商品退出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后,相应的纸币也回收到交换银行。这样,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始终保持平衡。他把交换银行发行的纸币,称为劳动货币,后者的价值由劳动的平均价格所决定。在这里,格雷提出了把商品直接当作社会劳动产品而相互发生交换关系的方法。他把体现在商品中的私人劳动当作一般的社会劳动。生产者在生产商品时,耗费了一定量的劳动,因此,当他把劳动产品转让给社会时,社会应以在生产时耗费掉等量劳动的其他产品为报酬。每个劳动者取自社会的劳动量应等于他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劳动时间直接成为产品交换比例的依据。这种观点反映在交换组织里就是,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产品取得劳动货币,在用后者换取等量的劳动产品。对此,马克思评论道,格雷把产品当作商品来生产,但不当作商品来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