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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时间:2022-01-02 23:59
关键词:
宪法学
压裂操作工
答案解析
(1)中央代表国家对特别行政区行使主权,包括负责管理外交事务、行政长官的任命、基本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特别行政区的国家防务; <br>(2)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行政管理的自主权和有关外交事务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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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 )以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 进行。”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地位仅次于宪法的部门法是()。
特别行政区,是指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我国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政治、经济和()的行政区域。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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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简述我国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特别行政区的基本特点。
简述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地位和资格。
简述特点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 )。A.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B.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规定C.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决定D.全国人大和港澳立法机关协商决定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B.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规定C.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决定D.全国人大和港澳立法机关协商决定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社会、经济制度;并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域,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的特点概括正确的是()
对于特别行政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特别行政区设立的依据是我国宪法②人大常委会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具有修改权③人大常委会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具有解释权④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有权任命法院法官⑤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不能有外国居留权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以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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