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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60年代形成一种学术思潮。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类社会是由两个市场组成,一个是经济市场,一个是政治市场。它具有三个规定性,即集体性、规则性、非市场性。公共选择理论对公共管理学的理论启示是多方面的,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br>
1)用经济学的方法和假设来研究政治,并建立一种严谨的、有关政府一般理论的努力,为公共管理研究提供了经济学的视野和新的研究途径。<br>
2)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过程的矛盾性、投票制度的虚伪性、少数利益集团对决策过程的操纵性的分析,引发了公共管理研究对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以及由此带来的种种弊端的反思。<br>
3)强调规则、立宪和立宪限制重要性的思想,有关改善政治首先要改革规则。市场失灵的根源在于现行法律-政治规则失灵的分析,也使得公共管理十分重视从规则和制度创新层面进行研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