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1)"礼制为本,法为用"。即礼为目的,法为手段。礼是制定法律的准绳或者说是指导思想,法则是礼的原则和精神的外在体现。(2)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是与中国的宗法制社会和以王权为中心的集权政治相适应的。法律集中体现维护王权制度和父权家长制的基本精神。天子是实际的最高立法人。(3)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一脉相承,有清晰可辨的发展演变的线索。(4)法律形式相对完备,自魏晋南北朝以降,法律已有律、令、格、式的分别。除总体性的法典如《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等外,还有独立的行政法典,如《大唐六典》、《大明会典》、《大清会典》。</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