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①任何人发现矿井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火灾瓦斯流经的地区、由于火风压造成火灾瓦斯逆流的地区以及可能发生爆炸的地区等)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br> ②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br> ③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矿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封闭火区的工作;<br> ④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关闭局部通风机,防止因瓦斯积聚而导致爆炸事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