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1)销售费用中,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6000×15%=900(万元),实际发生30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br> (2)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6000×5‰=30(万元)<100×60%=60(万元),可以扣除30万元。 <br> (3)利息费用扣除限额=500×6%=30(万元),实际列支50万元,准予扣除30万元。 <br> 税前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80-50+30=60(万元) <br> (4)该公司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6000-4000-95-800-(600-100+30)-(80-50+30)-100×50%=465(万元) <br> (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50%) <br> (5)该公司2010年应纳所得税额=465×15%=69.7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税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