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涉及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睿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睿智公司)于2013年2月10日向李某签发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转账支票,付款人为甲银行。睿智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授权李某补记。李某补记后向其开户银行乙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在提示付款时,甲银行发现该支票账户余额为8万元,遂予以退票,并向人民银行申请对睿智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李某要求睿智公司赔偿2000元赔偿金。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1)~(4)小题。下列关于睿智公司签发的转账支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A、A.该支票无效
B、该支票有效
C、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D、支票的金额可以授权补记
时间:2021-12-29 07:37
关键词:
经济法基础综合练习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