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奥古斯丁的美学思想,主要是由两方面组成的。一方面他从秩序来阐释美,这是对希腊美学传统的继承;另一方面,他以上帝的神性阐释美,这是基督教文化逻辑的必然。<br> 关于美与秩序,奥古斯丁认为事物“无有秩序而不美者”。他说:“所有一切形体,包括最美的形体,其必然的组成部分莫不各按其位,于空间中排列有序;形式整一,就能够达到事物所追求的终极理念的整一。”以秩序阐释美,这一点是基督教美学的重要内容,也是希腊时代毕达哥拉斯思想生命力的体现。<br> 而关于美与上帝,奥古斯丁认为:<br> (1)上帝是美的流出之源。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认为上帝有着另外的一种和世俗感受完全不同的光明、音乐、馨香、饮食和拥抱,这些东西是由上帝之无始无终、自有永有的存在为基础的,时间、空间和世俗的感知都不会将他们减少或者损耗。这种来自于上帝的美,有着鲜明的禁欲的特征。<br> (2)不象柏拉图认为肉体的眼睛无法看到灵魂的眼睛所看到的理念,奥古斯丁作为一个曾经熟读文学典籍的热情的读者,对眼目的情欲是肯定的。他认为,人的眼睛都喜欢看“美丽的形象”和“鲜艳的色彩”,并且,他指出了人的眼睛和视觉,是统辖所有感知器官的感官,因为人们在描述本来由其他的感官得来的感受时,都可以将句子中的谓语置换成“看”。但是人的灵魂却不应该为这些美丽的形象所束缚,因为这一切都是由上帝所创造的,“都完全为天主所占有”。作为基督教美学的奠基人,他将世间按秩序存在的一切的理由,都归结给了上帝。<br> (3)在《上帝之城》中,奥古斯丁阐述了“宇宙美以对照为原则”的观点。奥古斯丁认为,“上帝造人从无盲目之作即便有人相貌丑陋不堪。他也必然在善的功业中出演一个恰如其分的角色。”也就是说,正是因为丑是上帝造出来和美对照的,所以它在秩序的原则中是合理的。而在这样的逻辑的指导下,无理性的生物的存在,也不会危及宇宙美的秩序,“因为这些生物假借造物主的意愿,而得相适自身的一种存在,且经推陈出新,成就了美的最低级的形式。”所以,即使是那些有罪的存在,虽然他们违背了自身本性的秩序,但是并没有逃出上帝的法则,“因为上帝从美出发已经将一切都安排有序。”所以,丑被奥古斯丁当作一个范畴来论述,只是为了反衬上帝对美的唯一的意愿。<br> (4)和柏拉图相似的是,奥古斯丁在阐述自己的价值理想的著作《上帝之城》中,提出了自己对文学和艺术的社会功用的看法。其第五章的标题是:《戏剧披示众神的可耻行为,予以怂恿而非斥责》,在这里,他指责戏剧提供的是淫荡的娱乐,其主要魅力来自诗的虚构,这个虚构后面潜伏着可怕的因果之链。他说,艺术表演中本来就有许多猥亵的的东西,这种淫荡的娱乐应该取缔,而在喜剧和悲剧的伪装之下,实际上也有着许多不纯洁的题材,但是这些戏剧作为教育的文本,在学校和家庭中,“儿童被其长者所迫阅读学习,作为人文和君子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就是奥古斯丁所说的“可怕的因果链”,也就是说,文学和艺术的有害之处,在世俗社会中是被当作一种制度要求儿童学习,可见贻害不浅。<br> (5)奥古斯丁继续用原罪的概念阐述文学和人生的关系。在基督教那里,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因为偷吃了禁果而犯下的罪行就是原罪。这个罪行同时又是人类得以下衍的行为,所以在基督教那里,生命本身也即是原罪。奥古斯丁在《论基督圣恩,论原罪》当中写到:“原罪不仅侵蚀了地面上的第一个人,而且侵蚀了整个人类;原罪的衍传不是通过生育,而是因为它是一个样板,换句话说,人类世世代代的罪过,都是在模仿他们始祖的第一次犯罪。……婴儿生来便被打上了亚当的犯罪印记。”所以,他认为文学有害的原因,本质是因为人生有罪。所以,奥古斯丁是最早将原罪概念引入文学的思想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