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出售一批货物给刘某,双方约定,杨某于2014年2月10日向刘某交付货物,刘某于一个月后向杨某付款。杨某依约交付货物后,刘某未按约付款,而杨某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2014年5月15日,杨某出差期间遭遇泥石流,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15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杨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A、2015年3月10日
B、2015年3月25日
C、2016年3月10日
D、2016年3月25日
时间:2021-12-28 16:45
关键词:
第一章经济基础总论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