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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甲公司是从事汽车生产的大型跨国企业,2010年准备在我国境内全资收购同类型汽车制造企业A公司、B公司和C公司,2009年各企业的营业额(人民币)指标为:下列有关此次并购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由于参与集中的四个经营者全球市场营业额超过了50亿元,因此需要依法进行申报

B、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了10亿元,因此需要依法进行申报

C、以上的营业额指标不满足申报的条件,不需要事先进行申报

D、参与集中的四个经营者虽然在全球的营业额超过了50亿元,依法应进行申报,但境内的营业额未超过20亿元,因此可以豁免申报

时间:2021-12-28 10:12 关键词: 反垄断法律制度 经济法

答案解析

A| B| D
本题考核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根据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小得实施集中:(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本题中,四个经营者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未超过100亿元,境内的营业额未超过20亿元,同时也不存在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情况,因此不需要事先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