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开除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为身体状况需要休学,要经乡镇人民政府 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br> 案例中某初三学生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生,学校应当依法保护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包括“劝 退”的方式,来侵犯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br> 另外,今后如果因为学生学习差就将学生“劝退”,也不符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 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第五条)“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第三十五条)、以及使学生“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三条)等法律规定。<br> 关于材料中学生,有课堂自律差且干扰其他学生的行为,依据法律的规定,学校、教师首先应当批评教育,对学生负有教育的义务,不能简单地将学生推出校门,更 不能随意劝退、开除学生。<br> 如果学生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 少年转送入专门的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并接受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