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某承包商通过竞标取得某标段市政工程的总承包任务,考虑到自身特点及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拟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另外承包商施工,并与分包商签订了分包合同,明确了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情: 1)由于种种原因,施工许可证在分包商进场95天后才拿到,但是分包商的工程已完成了分包合同的40%; 2)由于地质变化的原因,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企业停工,待补充勘察后复工,分包商因此停工75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0万元; 3)在施工临近竣工时,质检单位发现一位分包商的资质造假,要求其撤场,但该分包商的任务已完成90%,总包单位只支付其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60%; 4)竣工验收阶段,其中一位分包商的工程经检验需返工维修,造成经济损失400万元,工期拖延35天。由于总工期迟于约定的工期15天,总承包单位按照施工总合同的约定被扣除履约保证金300万元。 问题: (1)如果你是承包商,试分析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含哪些? (2)事例1)施工许可证滞后办理有可能造成什么后果? (2)事例2)中的损失,分包单位可以索赔吗?如果可以,请写出索赔程序。 (4)事例3)中分包商工程款该如何处理? (5)总承包单位的损失该如何补偿?


时间:2021-12-28 06:07 关键词: 市政公用工程 矿业工程

答案解析

<p> (1)教材P233&nbsp;<br> (2)轻则经济纠纷,重则刑事责任,一切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nbsp;<br> (3)可以,程序参看P164&nbsp;<br> (4)合格部分应继续支付,不合格部分应轻有资质单位整治合格后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nbsp;<br> (5)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方承担连带责任,不可全部由分包单位承担。&nbs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