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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题: 某市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销售。2008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以空运方式从境外进口化妆品一批。该批化妆品境外成交价格加运费折合人民币200万元。经海关审查,公司申报的完税价格未包含保险费。公司的解释是相关费用无法确定。海关对此依法进行调整征税,甲公司获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 (2)将上月进口的化工原料价值100万元全部发往乙公司委托加工化妆品,支付加工费2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将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继续加工成另一型号的化妆品,加工完成后,20%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其余80%内销取得含税销售额257.4万元。 (说明:假设进口化妆品关税税率为5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


时间:2021-12-27 20:16 关键词: 税法综合练习 税法

答案解析

<p> (1)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关税=200&times;(1+0.3%)&times;50%=100.3(万元)<br> (2)进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200&times;(1+0.3%)+100.3]/(1-30%)&times;30%=128.96(万元)<br> (3)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20)/(1-30%)&times;30%=51.43(万元)<br> (4)委托出口应缴纳的消费税=0(万元)<br> (5)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257.4/(1+17%)&times;30%-51.43&times;80%=24.86(万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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