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2014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和宣传费350万元;(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率为15%。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14年,该企业可以在税前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金额为()元。
A、A.400000
B、B.160000
C、C.3000000
D、D.3500000
时间:2021-12-27 12:12
关键词:
第六章所得税制度
中级财政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