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1)2011年1月1日长江钢管与黄河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2300-200-200-500-500×2=400(万元)会计处理:长江钢管应以取得的银行存款200万元与另行单独支付的增值税85万元的差额作为银行存款入账,以抵债取得的B产品的公允价值500万元作为存货入账价值,以抵债取得的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1000万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2300万元与受让的银行存款200万元、非现金资产(抵债B产品)的公允价值500万元、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1000万元之间的差额为600万元。该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00万元后,仍有损失400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2)2011年1月1日黄河公司与长江钢管进行债务重组增加的当年度利润总额=500-400+600=700(万元)会计处理:黄河公司以银行存款200万元、库存商品(B产品)500万元、债权人长江钢管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1000万元抵偿债务,应付账款2300万元与抵债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600万元作为债务重组利得;抵债的库存商品应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股权的公允价值1000万元与股本50万元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3)2011年12月31日,长江钢管持有黄河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2012年1月1日,长江钢管因追加投资能够对黄河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400+2800=4200(万元),当日,享有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3000×30%=3900(万元),因初始投资成本大于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无需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因此,按照权益法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4200万元。追加投资日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800贷:银行存款2800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400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000——公允价值变动400借:其他综合收益100贷:投资收益400(4)2012年年底长江钢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200-(800-600)×(1—40%)]×30%=324(万元)(5)2013年,黄河公司发生超额亏损,长江钢管应确认其分担的投资损失,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