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培根:提出归纳逻辑的方法。提出要循序渐进地运用归纳逻辑中判明因果联系的求同法差异法和共变法来处理经验材料。<br> 提倡实验法。<br> 笛卡尔:提倡科学研究中的演绎法和数学方法(对后来的实验科学家有重要的帮助和启示)<br> 伽利略:开创了科学实验与数学方法相结合的新的研究途径。<br> 牛顿:提出科学研究的四条法则:<br> 1、探求自然事物原因时,除了真的和解释现象必不可少的,不应增加其他原因。2、对自然界的同一类结果,要尽可能归之于同一种原因。3、物体的属性,凡不能增强也不能减弱者,又为我们实验所能及的范围内的所有物体所具有者,应视为一切物体的普遍属性。4、在实验哲学中,从现象中运用归纳推导出来的命题,应该看做是正确的或接近于正确的;虽然可以想象出与它相反的假说,但是没有发现其他现象足以修正它,或出现例外前,仍然应当这样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