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1)甲公司针对机器设备的减值处理不正确。 <br> 理由:机器设备应根据公允价值减值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认可收回金额。 <br> 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br> 机器设备的可收回金应为1007.66万元 <br>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000-2500)-1007.66=492.34(万元)。 <br> (2)甲公司针对无形资产减值的处理不正确。 <br> 理由:对于专有技术,由于企业的无形资产在被新技术所代替时,如果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则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仅仅是其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影响而仍有一定价值时,则应当分析其可收回金额,计算其本期应计提的减值准备。 <br> 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br> 无形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190-100)-30=60(万元) <br> 借:资产减值损失60 <br>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0 <br> (3)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br> 理由:采用成本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br> 正确的处理为:因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损失,不进行会计处理。 <br> (4)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br> 理由:对C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未达到控制、共同控制以及重大影响,且该项投资在活跃市场中并无报价,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存在减值迹象的,在期末与可收回金额比较,将高于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损失。 <br> 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br> 长期股权投资在2012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投资成本2700万元,高于可收回金额2400万元,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700-2400=300(万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