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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李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如果当年张某读高三的女儿考不上重点大学,则张某将房屋卖给李某,带女儿出国。因李某购房心切,暗地安排一帅哥去学校结识张某的女儿,后带着张某的女儿到处游玩,导致张某原本成绩优异的女儿,高考落榜,遂李某要求张某将房屋卖与自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买卖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A、条件成就,张某须履行合同

B、条件不成就,张某无须履行合同

C、期限届至,张某须履行合同

D、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未成立,张某无须履行合同

时间:2021-12-26 17:02 关键词: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法

答案解析

B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本题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李某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视为条件不成就,张某无须履行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