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黄宗羲从民主主义的要求出发论述了“天下之法”的具体要求,提出了确立新型“法治”的改革蓝图,表现在以下几方面:<br> (1)批判封建法律制度,“更法改图”。龚自珍猛烈抨击清王朝政治的衰败腐朽,揭露封建统治存在的深刻危机:<br> ①以“不可破之例”束缚包括司法官吏在内的各级官吏;<br> ②刑狱黑暗,司法官吏残暴地迫害人民。这种批判能激起人们对封建专制的愤恨、有进步作用。魏自珍主张仿古法而行之,以“更法改图”但并不要求对清朝政治法律制度作根本性的改革。而且认为改革“不可以骤”,以免人民对旧制度冲击得太厉害,损害地主阶级根本利益。<br> (2)国家、刑法、礼乐起源于“农”说。龚由珍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所有的人都有追求财富的欲望,而人的这种欲望应平均地得到满足,社会危机的原因是贫富不均。他在《农宗篇》中首先提出了国、刑法、礼乐起源于“农”的理论。<br> (3)不拘一格降人材。他认为造成清朝官僚集团无能的重要原因是腐朽的科举制度,希望在用人问题上进行改进。<br> (4)禁绝鸦片、宜用重典。他认为“刑乱邦应用重典”。用法律手段禁绝鸦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