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已交付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超过总面积60%的,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B、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C、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设立业主大会
D、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业主大会
E、未建立居民委员会组织的住宅小区,可以暂缓设立业主大会
A、已交付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超过总面积60%的,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B、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C、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设立业主大会
D、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业主大会
E、未建立居民委员会组织的住宅小区,可以暂缓设立业主大会
时间:2021-12-26 03:24 关键词: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