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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在任职期间其经常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谋取私利。对此,该法院曾经对李某给予记过处分,但李某不以引为戒,反而变本加厉。该法院经考察认为李某已不适合继续担任该庭庭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官法》的规定,而且性质比较严重,应当给予处分

B、应当对李某给予降级的处分

C、应当对李某给予撤职的处分

D、在对李某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降低其工资和等级

时间:2021-12-26 02:57 关键词: 司法卷一 司法卷二

答案解析

A| B| C| D
详见《法官法》第32,3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