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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系计算机专业的高材生,毕业后仍然潜心研究计算机系统,发现多种侵入并且控制计算机系统的方法。吴某在网上公开售卖这种方法,将此方法卖给20个网友,共获得利润5万元。陈某系其中一位购买该方法的人员,陈某原系某大型上市公司的高管,由于亏空公款而被开除。一直愤恨的陈某在获得该方法后,侵入该公司的主页以及公司多位高管的计算机系统,导致该公司及高官们的计算机系统瘫痪,造成直接损失5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吴某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B、吴某的行为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C、陈某的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D、陈某的行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时间:2021-12-25 21:36 关键词: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司法卷二

答案解析

B| C| D
参见《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第285条的修改,即《刑法》第285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