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某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新建建筑面积为3000m2的综合办公楼,经工程造价咨询部门估算该工程造价为3450万元。该工程项目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招标文件中规定,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在15d内递交投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为编制和印刷招标文件的成本和发布招标公告的费用。 问题: 1.该工程招标是否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并说明理由。 2.本案的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3.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是否合理?为什么?


时间:2021-12-25 00:25 关键词: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

答案解析

<p> 1.该工程招标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nbsp;<br>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并未规定不可采用邀请招标。&nbsp;<br> 2.本案的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妥。&nbsp;<br>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d。&nbsp;<br> 3.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不合理。&nbsp;<br> 理由:招标文件的价格一般等于编制、印刷这些招标文件的成本,招标活动中的费用(如发布招标公告等)不应计入该成本。</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