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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文学创作是主体与客体的双向建构活动?


时间:2021-12-25 00:24 关键词: 文学概论 文学

答案解析

<p> (1)作为创作主体的作家并非超然独立于世界之外的人,他的思想意识、情感体验都是在与特定对象的意向性关系中产生出来的。也就是说,作家的主体性是受到客体的影响与制约的,甚至可以说是客体所给予的。例如《复活》的故事原型就是他的朋友科尼给他讲的一个故事。在担任地方法院检察官的科尼,有一天对托尔斯泰讲,有个青年找他,说自己准备同一个女犯人叫罗扎丽雅结婚。这个女犯人是下等妓院的妓女,因为偷了喝醉酒的嫖客的100卢布被判了刑。这个青年虽经科尼再三劝阻,但仍坚持要和女犯人结婚,女犯人也表示同意,但婚礼未能举行,因为不久女犯人得斑疹伤寒病死了。托尔斯泰听了这个故事以后,深深的被这个故事所打动,产生一种强烈的创作欲望,创作出了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br> (2)客体又不等于客观存在。成为&ldquo;客体&rdquo;的客观存在已经不同于那些没有成为客体的客观存在了:它是对于主体而言的客体,是被主体所把握的社会生活现象,回而带有了明显的主体的印记。例如在《水浒传》作者眼中,梁山好汉是杀富济贫、替天行道的英雄、大豪杰;而在《荡寇志》作者眼中,他们就成了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强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