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出口商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B、出口商拒绝税务机关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除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C、出口企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不满5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以下
D、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以上一年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