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1)本案例表明,在选拔人才上,应坚持发现人才的长处与认识人才的短处相结合的原则。在辩证法看来,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人才也不例外。任何人都不可能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人才也不例外。如果认为既然是人才,就不应该有缺点,或者说既然某人有缺点、就不可能是人才,都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领导者在考察识别人才时,对其优点要认识够,对其缺点也要认识透,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公正地认识人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考察人才的长处与短处时须以考察长处为主,如果只注意人的缺点和错误,就可能对优点和成绩视而不见,永远也发现不了人才。<br> (2)本案例表明,在使用人才上,应坚持五湖四海、宽以容才的原则。所谓用才问题上的五湖四海,就是要根据德才兼备的人才标准,坚持任人唯贤的人才路线,广纳贤才,不管其与领导的关系是否亲密、是否同宗同派,只要有德有才使用。要做到这一点,要求领导者有宽阔的胸怀,有容人纳贤的气魄和度量。宽阔的胸怀,容人的气魄,是一个领导者应有的品质。其次还要善于容人之短,不要因为某人有什么缺点和错误就看不到他的长处而不予任用。宽以容才,才能出现人才济济的局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