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D 本题考查的是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西周时期的"礼"与"刑"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出礼入刑"。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其关系正如《汉书.陈宠传》所载,"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礼的作用是"禁恶于未萌",刑的作用是"惩恶于已然",二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二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强调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禁止任何越礼的行为;"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在适用刑罚上的特权。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