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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

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时间:2021-09-17 22:08 关键词: 债的保全和担保 司法卷三

答案解析

B
本题涉及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问题。依据《担保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更,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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