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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块土地使用权拟采用招投标形式出让,该地块为某市区中的熟地,其用途为商业、办公及公寓住宅的综合楼,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某开发公司拟出资受让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然后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出售,现其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其投标的报价。问该报价应采用何种估价方法为宜?在评估过程中还可以使用哪些估价方法?


时间:2021-09-17 15:26 关键词: 主要估价方法在房地产估价中的运用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房地产估价师

答案解析

<p> 评估机构为开发商投标报价,对该地块最适宜用假设开发法,即将估价对象预期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楼价),减去后续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所剩的余额。根据此剩余之数来确定估价对象的价格。评估上述宗地投标报价除采用假设开发法最为适宜外,一般在评估过程中还需要运用市场法进行校核,作为报价的主要比较资料。此外还可以辅以成本法评估,作为参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