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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招标时的暂估价的处理原则有()。


A、发包人独立确定

B、监理工程师确定

C、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

D、发包人、承包人协商确定

E、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时间:2021-09-13 12:42 关键词: 建设工程经济

答案解析

C| D| E
暂估价是招标投标过程中对暂时难以合理确定价格的专业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确定的暂时报价,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合同条款的内容,由于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工程材料、设备、专业工程可能需要招标方式确定。具体规定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若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若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答案A发包人确定、B监理工程师确定均违背了施工合同原则。正确答案为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