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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B、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

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王朝即告崩溃

时间:2021-09-13 12:16 关键词: 第二节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 司法卷一

答案解析

D
《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民法典草案,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前三编为日本法学家主持编定,后两编由中国法学家主持编定。其宗旨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但未颁布和实施,显然D项表述错误,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