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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一块玉石,以1000元的价格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交付。丙听说甲有一块玉石要售出后,赶紧与甲联系,愿意出2000元购买,甲将玉石卖给丙,并实际交付给丙。乙闻讯遂要求甲赔偿损失,甲不允,乙遂以甲为被告诉之法院。法院该如何处理


A、如果乙申请,法院可以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法院不能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C、法院可以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如果甲申请,法院可以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时间:2021-09-08 14:45 关键词: 国家开放大学 国家开放大学民事诉讼法学

答案解析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