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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日,李某去某商场购物时,将自己携带的两件物品存放在存包处。当天取物时却只取到一件。存包员否认李某存了两件物品,双方争议未果,李某拟起诉至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有效期间是( )。


A、2006年9月1日前

B、2007年3月1日前

C、2008年3月1日前

D、2026年3月1日前

时间:2021-09-06 20:03 关键词: 麦能网 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基础

答案解析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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