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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家电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德安股份),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甲公司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业务资料如下: (1) 2015年6月.德安公司以其生产的成本为0.5万元/台的电冰箱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100名优秀职工,每台电冰箱的售价为0.8万元;假定100名职工中6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15名为销售人员,25名为总部管理人员。 (2)2015年12月,德安公司本期业绩良好,董事会决定对管理人员奖励三天的带薪假,若于2×17年底未使用的,则权利作废。德安公司共计50名管理人员,甲公司预计将会有39名管理人员全部使用带薪休假,已知甲公司管理人员日平均为0. 08万元。 要求: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根据事项(1),说明德安公司是否应该确认收入,并编制德安公司对职工发放电冰箱的相关分录。 (2)根据事项(2)编制德安公司2015年末因带薪假而确认的相关分录。


时间:2021-09-05 19:13 关键词: 职工薪酬 会计

答案解析

<p> (1)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视同销售,需要确认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甲公司的相关会计分录为:借:生产成本(60&times;0.8&times;1.17)56.16销售费用(15&times;0.8&times;1.17)14.04管理费用(25&times;0.8&times;1.17)23.4贷:应付职工薪酬(100&times;0.8&times;1.17)93.6借:应付职工薪酬(100&times;0.8&times;1.17)93.6贷:主营业务收入(100&times;0.8)8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times;0.8&times;0.17)13.6借:主营业务成本(100&times;0.5)50贷:库存商品(100&times;0.5)50(2)德安公司年末根据预计累计发生的带薪休假应确认的负债=39&times;0.08&times;3=9.36(万元)借:管理费用9.36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9.3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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