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目录新增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各地不得自行进行新药增补
B、目录中的“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C、目录中的“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必需、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
时间:2021-09-01 16:31 关键词: 中药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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