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发展的基本原则是:教师发展的主体性原则,即教师发展应是一个自主学习,自我超越的过程;教师发展的交往性原则,即教师发展应是一个人际对话与互动的过程;教师发展的实践性原则,即教师发展应是一个寓于情境的行动过程。<br> 2.教师发展的主体性原则强调教师发展在本质上应是教师的自主发展,是基于教师主观能动性的自我更新和自觉提高,是教师通过自主建构,不断生成新的专业自我的过程,有效的教师发展方式必须确保教师的深度参与,确保教师有机会通过自主决策、自我反思、自主探究来实现自我超越。该校制定的教师发展制度,要求研究型教师通过“自主完善的项目研修制”来实现专业发展,即通过自主研修、自主完善来提高自己;同时要求教师与自己对话,通过专业日记记录教学体验,常反思促提高,在不断否定自我中完善自我。这些制度都反映了对教师主体性的尊重,符合教师发展的主体性原则。<br> 3.教师发展的交往性原则强调教师的专业伙伴应是其专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教师与同事、学生、家长、专家和行政人员的交往、对话、协商、合作和分享是教师实现专业成长的必要条件。教师只有走出自身,参与共同体的对话和互动,接受“重要他人”的影响,才能参照他人对自己的态度来对自己的专业工作进行反思,并在与他人的对话中通过“视界融合”来扩充自己的专业知识。该校制定的教师发展制度,包含“师傅带教的新手成长制”、“专家介入的教育视导制”、“名师引领的合作伙伴制”、“教师交流考察制度”、“教师‘对话’研修制度”等内容,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各种专业互动与专业对话,符合教师发展的交往性原则。<br> 4.教师发展的实践性原则强调教师应通过“行动”(动手“做”、亲身经验、个人经验分享、他人经验观察、个人或他人经验评论等)进行学习,教师发展是一个嵌入情境的真实行动过程,教师必须浸润于丰富的、真实的教学实践和学校情境中,通过适应学校共同体的文化以及主动参与教师共同体的互动,逐渐积累具有情境适应性的个体知识。该校制定的教师发展制度,始终强调教师发展是在学校的实践情境中实现的,并制定了“教师课堂磨炼制度”,符合教师发展的实践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