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1.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整个项目采购,同时将委托招标代理的相关情况报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br />2.招标内容核准意见中的招标方式不能在执行过程中随意调整,必须调整时,应报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重新核准后,才能按新的核准意见执行。本案例中,该项目“设备安装”的核准意见是公开招标,招标人不能擅自调整为邀请招标,因为招标人在建设过程中无权调整已经核准的招标内容。必须调整为邀请招标时,应报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核准后方可采用。<br />3.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表中“不采用招标方式”的采购内容,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采购方式,此时仍然可以选择招标方式或其他采购方式,如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