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1)行政决策民主化趋势表现在以下方面:<br> ①行政决策权分散趋势。这种趋势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行政决策权的下移倾向。主要表现在中央政府开始将原先自身掌握的某些权力下放到各地方政府行使,实际上扩大了地方政府的行政决策权限。另一方面,行政决策的主要负责人将原先独自享有的决策权交由下级行使,从而实际上增加了行政下级的决策权限。<br> ②专家参与行政决策的趋势。面对巨大数量的动态信息和瞬息万变的复杂庞大的社会系统,专家的参与决策就显得十分重要。高度有序以及优化组合的专家团体经常性参与各种决策,专家参与的经常化、普遍化和制度化将为行政决策提供最优化选择。<br> ③行政决策的复合趋势。复合决策即团体决策,这是一种以行政负责人为核心、包括专家和行政公务人员以及一定的社会行为主体的内在决策。这种决策是社会环境动态化和社会因素及其相互关系复杂化的产物,也是人类教育水平和智能水平提高、民主参与意识增强的产物。<br> (2)实现我国行政决策民主化的对策:<br> ①将决策权适当下放,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的积极性。<br> ②建立专家参与决策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中的作用,同时强化行政决策过程的咨询工作。<br> ③广泛开辟参与行政决策的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代表及广大民众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br> ④强化行政决策的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的制度建设是关键。因为只有通过制度才能保证行政决策按照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进行。<br> ⑤强化行政决策过程的信息工作。信息是决策的灵魂,在决策过程中必须强化信息收集和信息处理程序,实现信息工作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