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甲有一个清代花瓶。2009年2月,甲与乙订立买卖该花瓶的合同。双方约定2009年4月6日,甲向乙交付该花瓶。2009年3月2日,甲又与丙签订买卖该花瓶的合同,甲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天,将花瓶交付给了丙。请问,乙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A、乙可以要求丙将花瓶交还给自己

B、乙可以要求甲交付花瓶

C、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乙可以要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时间:2022-03-17 19:30 关键词: 合同法综合练习

答案解析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