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1)由于技术或施工组织上的原因,不能对混凝土结构一次连续浇筑完毕,而必须停歇较长的时间,其停歇时间已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致使混凝土已初凝;当继续浇混凝土时,形成了接缝,即为施工缝。<br> (2)留设位置;柱子的施工缝宜留在基础与柱子交接处的水平面上,或梁的下面,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盖柱帽的下面。高度大于1m的钢筋混凝土梁的水平施工缝,应留在楼板底面下20mm~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在梁托下部;单向平板的施工缝,可留在平行于短边的任何位置处;对于有主次梁的楼板结构,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br> (3)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待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小于1.2MPa方可进行。施工缝浇筑混凝土之前,应除去施工缝表面的水泥薄膜、松动石子和软弱的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不得有积水。<br> (4)处理时,施工缝处宜先铺水泥浆(水泥∶水=1∶0.4),或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一层,厚度为30mm~50mm,以保证接缝的质量。浇筑过程中,施工缝应细致捣实,使其紧密结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