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B、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C、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D、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纳税人逾期不缴纳拖欠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依法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