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国家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在广大农村基层兴起了以农民直接参与基层公共事务为特征的的村民自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村民自治逐步向法制化、制度化方向迈进。村民自治制度不仅有利于防止地方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实现农村社会的有效治理,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具有极大推动作用,民众通过参与公共事务学习民主知识,掌握民主技能,并在民主实践中逐步培养具有责任和现代意识的现代公民,这些正是中国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所必须的社会学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