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它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涂。<br> (2)园地: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包括果树苗圃等用地。<br> (3)林地: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br> (4)牧草地: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br> (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br> (6)交通用地:指铁路、公路、农村道路、民用机场、港口及码头等线路及场所用地。<br> (7)水域: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br> (8)未利用地: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